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统称“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落实荣誉性、拔尖性、示范性定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及《williamhill英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结合本专业学位培养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评审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度不可重复享受,不同学年申请上述奖项已使用过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成果等不可重复使用
第四条 评审坚持德育为先、全面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专业实践能力、创新成果与岗位适配性。
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承担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纪检委员、导师代表、辅导员、教师代表。
第六条 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委员与申请人存在近亲属、指导师生或其他利害关系的,须主动回避;纪检委员全程监督评审全流程,杜绝违规操作。
第三章 参评资格与一票否决情形
第一节 基本参评条件
第七条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2.学籍状态正常,非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学校批准除外),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3.参评学年内所有课程初修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学位课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位居前列;
4.按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结果优良;
5.申报成果真实有效,以williamhill英国为第一完成单位,核心成果经指导导师签字确认。
第二节 一票否决情形
第八条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项予以撤销并追回奖金:
1.参评学年受到校纪校规警告及以上处分;
2.参评学年课程初修不合格,或有补考、重修记录,中期考核不合格;
3.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成果、材料造假等学术不端或诚信缺失行为;
4.不符合国家、江西省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参评情形。
第四章 评审标准与量化评分
第九条 评审实行资格准入+量化评分模式,总分100分,严格按照学校下达名额,依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等额推荐。
评价模块 |
分值 |
量化评分标准 |
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 |
15分 |
品行端正、无违纪、学风优良,积极参与公益与集体活动,得13-15分;表现良好、无违规,得9-12分;轻微学风问题或参与度不足酌情扣分;有诚信瑕疵,本项计0分。 |
学业成绩 |
25分 |
学位课平均分≥90分、专业排名前10%,得23-25分;平均分85-89分、排名前20%,得19-22分;平均分80-84分、排名前30%,得15-18分;平均分低于80分,取消参评资格。 |
科研创新与专业实践(核心项) |
30分 |
发表专业论文、参与课题研究,或实践成果被单位采纳、撰写高质量行业调研报告,得25-30分;完成优质专业实践,得18-24分;有基础成果,得10-17分;无突出成果,原则上不予推荐。 |
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 |
20分 |
获国家级专业竞赛奖项、省级及以上双创项目立项/获奖,得17-20分;获省级专业竞赛奖项、校级双创优秀成果,得12-16分;获校级专业竞赛奖项,得6-11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10分 |
表现突出、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得9-10分;积极参与、履职合格,得6-8分;参与度一般,得3-5分。 |
团队获奖计分说明(参照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团队获奖项目,按“排名逆序数折算公式”计算个人得分,即个人加分=该奖项对应标准分×(排名逆序数÷团队总人数)。其中,排名逆序数=团队总人数-个人排名+1,得分保留一位小数;无官方或有效排名证明的,按团队人数平均折算计分;同一团队项目仅取最高等级分值,不重复加分。
第十条 评分规则:专人对照佐证材料逐项打分,双人交叉复核确认,得分保留一位小数;总分相同者,优先参考科研创新与专业实践模块得分。
第五章 评审流程
第十一条 严格遵照学校统一时间节点,执行“个人申请—资格初审—成果核验—量化评分—集体评议—院内公示—上报学校”闭环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成绩单、成果佐证、导师推荐信,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辅导员核查参评资格、一票否决情形及材料完整性,形成初审通过名单;
3.成果核验:评审委员会核实成果真实性、关联性,确认无重复计分;
4.量化评分:评审小组按标准打分、复核,形成得分排名表;
5.集体评议: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得分与综合表现,等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宁缺毋滥;
6.院内公示: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姓名、学号、各模块得分、拟推荐奖项,受理书面异议;
7.异议处理与上报: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行文上报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江西省及williamhill英国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校级文件执行;与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表述不一致的,专项奖学金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三条 成果认定时限、奖项级别认定标准,以学校当年评审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william威廉英国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